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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爺國小廢校,公平嗎?

雖然在很多時候,「理性分析」有助於我們去理解一些事情,但有些時候,「理性分析」相當容易被挪用為特定目的來服務。因為,人一旦進入分析模式,感受能力就會大幅下降,會變得容易相信那些被製作出來的數據、圖面、表格,而更容易忽略了眼前的事實。

從台南縣總爺國小廢校事件,以及此議題在媒體上、網路上的討論過程,發現當中的一大爭議,就在於上述理性分析模式下,那些看來理直氣壯的"判決"之外,在對人不對事的批判之外,還存在多少問題沒有得到回應。

在台灣這幾年有關小型學校的存廢爭議中,地方政府要廢校的主要理由中,為了促進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因此廢掉小型學校併到大型學校,這種說法與作法被認為是一種「公平」。但,什麼是「教育資源」?何謂「合理分配」?誰得到了什麼?而誰又失去了什麼呢?當上位者打著廢掉一間小型學校,可以"節省"多少經費的財政算盤時,在加加減減的計算當中,維護了什麼?而又犧牲了什麼?

試問自己,若我出生在只有小型學校可唸的鄉下、山上、海邊,是不是一種「公平」?若我唸的學校突然被人家說是浪費國家資源,而我是浪費國家資源的學校中,那浪費資源的學生或老師,這是不是一種「公平」?當人家拿著數據、圖表,聲稱你的存在、你們學校的存在,根本是浪費,這是不是一種「公平」?

人口多的地方投入大量國家資源很合理,而人口少的地方連一間小學校的存在都嫌浪費,這是不是一種「公平」?行政立法集團狂編治水預算、興建巨型辦公廳舍動輒數十億、數百億是一種合理的投資,而一年花個幾百萬的小學校的存在是一種浪費,這是不是一種「公平」?

我心中充滿疑問,所謂廢校政策是創造了更公平的台灣教育環境、更公平的社會、更正確的價值觀,或者,根本只是再現了那"大吃小"、"強凌弱"的「社會正義」?短短幾年廢了這麼多小型學校,台灣的教育資源分配更合理了嗎?山區、農村、漁村、離島的教育環境更優質、更健全了嗎?有達到了那些廢校政策催生者,所想要達到的「公平」了嗎?

我不禁要懷疑,在鄉城資源差異本質仍然尚未被正視的問題基礎上,裁併式的教育資源分配邏輯,就可以達到所謂「公平」嗎?

雖然有些問題刻意被突顯,有些問題仍然被遮掩,台南縣總爺國小的廢校或已成定局,然而廢校之後,真正的「公平」是否會隨之到來,我將拭目以待。


※延伸閱讀:

  1. 台灣城鄉國小教育資源分配之比較
  2. 教育部的廢校政策:小型學校發展評估指標(2006年2月14日)
  3. 台南縣政府的廢校政策(2006年4月11日)
  4. 廢校、錢、哪裡來、去哪裡
引用通告地址: http://www.ccha.org.tw/blog/trackback.php?tbID=142&extra=1967a7
標籤: 公共議題 總爺國小 小型學校
評論: 18 | 引用: 0 | 閱讀: 2003 | 列印
 收入網摘
  • 1 
maio [ 2008-09-22 21:39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大部分的社運工作者都做一些不符合世俗生產力的笨事情,
照這種資源浪費的理論,應該在這種人白吃米糧之前,
就把它裁掉,以免浪費社會資源又擾亂多數人。

道理是這樣說的嗎?

資源分配浪費跟多數人論調,
要筆戰也換一點能說服人的說法。

你知道總爺國小廢掉之後,是誰接收這些利益嗎?
它真正的分配給社區居民嗎?
你的納稅錢被拿去廢校,然後畫觀光大餅的擴大內需方案,
到最後是真的符合當地利益,還是一切不過是幻想,
你知道南藝大並沒有進駐嗎?
又南藝大學生本來就少,經濟不景氣之後考的人更少,
光官田校地的觀光和藝術村都養不起來了,
何況要養到麻豆的總爺藝文活動中心來,
又我是道地的總爺居民,世居於此,
誰說多數的當地人是挺你那邊的,
就我所知當地人的名單中,都是一些選舉的樁腳,村里長幹事,
利益會分行給誰,實在讓人不會有太好的聯想


懶得花力氣再說了,
不過因為這些,我會決心教育和覺醒的重要,
教一個救一個,致力讓腦袋清楚的人可以多一點。

哼...
總爺里民 [ 2008-09-21 13:16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自以為重視人文關懷弱勢注重多樣性的假社運人士
個人的感受看天下的西洋鏡下可笑的論點
不脫一些像是「自由的幸福空間」、「幸福教育的可能」、
「帶動當地社區發展」、「打破僵化」、「小校之美」等空論

你不敢面對兩校太近的資源浪費問題。
公聽會也只是溝通性質,不是決策過程,更不是政策的最終定案。舉例來說,去一個里,說要在該里設五個派出所或分駐所(通常一個里一個派出所),開公聽會,我相信與會的里民,不但百分百贊成,還舉五肢贊成。資源分配的問題,本來就不是小眾決定。

你沒辦法證明,維持總爺國小的存在是多數人的意見。
你也不能證明你比蘇煥智更民主。就像你不敢辯為何相鄰300米需要兩所六班的國小,
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廢校併校要開公聽會才能進行。

總爺國小的問題,根本不是偏遠弱勢國小被廢校併校的案例(可是很多不明瞭實況的人,卻都以為如此);此事件反而比較像地方上的土豪劣紳,明明當地已經有派出所,還硬要政府在他家隔壁花錢蓋一間派出所讓他爽。
回到原點,如果總爺國小經營成效驚人(碩博士一堆),對地方貢獻卓越,為什麼號召遊行的人,無法帶動當地多數居民,你不通說當地民風純樸不善表達?今天當地要起垃圾場、焚化爐,你看多少人會去封路?所以要說辦學績效,先看總爺國小社區經營,里民支持人數就是最大的表達,為何看不到多數里民出現?所以重要性、偏遠性是你教育圈,那個小圈圈自己說的?
hara [ 回復於2008-09-21 13:51 | 編輯 刪除 ]
歡迎"總爺里民"("總爺庄民"?)來訪~

提醒您,請勿重覆張貼他人言論,未註明原創作者之引用行為形同抄襲,已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

您張貼於他人部落格之言論,並不適用於本文之論點與目的,請無須再覆誦(若再重複張貼本人將一律刪除)。

我只針對「公平」去提問,也不想多去證明、爭辯什麼,總爺國小被廢校已是事實,您認為公平也好、不公平也罷,純屬您個人的意見發表自由,本人一概尊重。

您若執意要將總爺國小廢校議題「劃歸」為「當地居民(里民)」所私有,此觀點無異是狹隘的地域主義論述,正猶如某些支持蘇花高人士所言:「外地人」沒資格管蘇花高議題。若此論點成立,那我是不是可以指定我繳的稅只歸我們社區所有而不准其他地方使用?

對公共議題只一昧操弄這種狹隘的社群言論,到其他地方或許有用,但很抱歉本部落格並不支持這種論點。

總爺國小廢校事件是公共議題,凡是牽涉到「公共資源分配之正當性」(相信您也同意),本來就不是「少數人」的權力(相信您也同意),所以,任何人都有權力加以評論、探討。

您可以不同意他人之觀點,但請別忘了別人跟您一樣,擁有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與自由。濫用「比人數多寡」、「比誰擁有在地資格的正當性」,正暴露了思想上的民粹霸權。

互相尊重是言論自由的根本,若作不到這一點,要如何讓別人認同你是就事論事,還是純粹發洩性的情緒言論?
我看總爺國小併校 [ 回復於2008-10-03 19:20 網址 | 編輯 刪除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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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hara 啟 2008.10.03
hara [ 2008-09-20 20:04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to Kai-shao:

針對總爺國小被廢校事件,很抱歉我的立場、想法,跟您有所差異。我並無意比較人格高尚與否,或刻意進行"誤導、詐騙",或從事您所謂的「新聞製造業」,若有讓您誤解,特此致歉,那從來不是我的目的。但我在此也必須說明,個人對於此類廢校事件,確實跟您有不同觀點之看法。

廢校事件近年在台灣並不罕見,台南縣政府廢國小,總爺國小並不是第一件個案,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廢校議題對我而言,不僅是單一議題,我認為其中牽涉到對於鄉城差距、主流價值觀的定義,詳細的觀點,我個人在2006年的一篇文章中,有較清楚之說明:「迷你國小不迷你」 ---建構的小型學校後發展策略

對於總爺國小廢校,我的立場與看法,在於質疑總爺國小廢校政策與執行過程是否「公平」,是不是「公平」,讓讀者自行判斷,我的文章陳述內容與方式,純屬個人的感受。

另外,「總爺國小被廢校」,究竟是不是等同「偏遠國小被廢校」,我的看法也跟Kai-shao不同,我並不是用您的理由與依據來看待本案是否"歸類"在偏遠國小。

首先,從支持廢校的論點、回應中,我看不到有誰是站在總爺國小「學生」、「老師」的立場來思考這件事(我很濫情,而且很抱歉在廢校議題中我一向支持那「被權力否定」的一方)。

此外,就像所有偏遠的學校被廢校一樣,支持廢校者,都可以洋洋灑灑地羅列此校該廢之"罪狀",而很奇妙是,否定總爺國小存在價值的許多論點說法,都與否定偏遠國小存在價值的說法「一模一樣」(重視量化數據、以人數論斷價值...等,請自行比對)。

這種否定的權力與硬扣上的"罪狀",可不可以視為一種「原罪」?只因他錯在就讀此間"不該存在的國小",就失去為自己辯駁的權力與立場了嗎?

我並不想輕易地去劃分誰是或誰不是"既得利益者",總爺國小的家長是否權貴、是否用房車接送,誰跟誰的關係如何,並不影響我對本案的立場與價值判斷。

我關注的是,這個廢校事件「如何在台灣社會被討論?」,很遺憾,總爺國小已被廢校而不存在,但是否這樣就達到所謂「公平」了呢?我認為,可預見的"廢校爭議"與"價值差異",仍將繼續在台灣社會衝突、矛盾,短時間內是難以平息了。

總之,總爺國小廢校議題並非個案,其被廢校之理由與過程,與偏遠國小被廢校之理由卻如出一轍,廢校政策與其背後價值論斷均建立在"否定"的基礎上。這也是我會將總爺國小廢校與偏遠國小廢校視為同一類議題之主要觀點。

對我來說,廢校議題並非不能被討論,但與其只是討論該不該廢校,為何不針對更應該討論的城鄉差距、社區認同、小型學校與地方發展的整體策略,會更正面、更有意義。

但,最後還是要說:同一件事不同人立場想法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現階段大家就還是各自用各自的語言、想法、論述、行動(只要不用「暴力」),來捍衛各自的立場吧!
Kai-shao [ 2008-09-18 11:15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我的文章你們要覺得恐怖,無所謂。
不過,總比某些行詐騙誤導之人,我人格高尚一些。

總爺國小並非偏遠的國小,而是300米外另有第二所國小的學校。
在如此接近的範圍內,有兩所各自只有六班的學校
我不認為比拆嘉義郡役所蓋新大樓還高尚。

版主文章中,充滿著對「偏遠國小被廢」的不捨。
我也強烈反對偏遠國小被廢,我也同情偏遠國小被廢後,學生必需到數公里外上課。
可是,以上情況,均沒有在總爺國小案例裡出現!
我必需沈痛地說,版主你正是「新聞製造業」。

總爺國小160學生中,真正住在學校兒童步行距離內的,不到20個。
其他140個學童,是家長開房車從數公里外接送的。
http://blog.xuite.net/nt200.wey/blog/19326461

兩校必有一校該廢,而總爺國小校地太小不易發展,所以該廢的是總爺國小,如此而已。
PP兔 [ 回復於2008-09-19 16:57 | 編輯 刪除 ]
陳凱劭先生:
台端的分身到處在不同的討論區、blog推你自個的部落格,
自稱提出的是客觀的觀點,別人都被媒體誤導,
卻為什麼不敢提台端和蘇煥智縣長以及台南縣政府的關係?
hara [ 回復於2008-09-20 20:10 | 編輯 刪除 ]
to all & PP兔 網友

本版鼓勵不同立場之良性對話互動,但不鼓勵針對個人身份攻訐之言語,我自己也會多加自我檢討,在此感謝您的配合!

版主 hara 敬啟 2008.09.20
maio [ 2008-09-02 19:45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就是這篇,讓我最心寒,
冒似知識份子的無知論調,
最是恐怖。

因為對多數有益,就可以做任何事。
這是民粹而不是民主真義了吧
hara [ 回復於2008-09-03 12:44 | 編輯 刪除 ]
最怕就是先有了結論
再來找理由呀...

因為在資訊並不充分的前提下
所謂「真相」是誰說了算?不是嗎?

畢竟
大多數人的媒體習慣是不傾向自己找答案
而是仰賴他人幫自己作結論...

真正的媒體反省
主體是觀眾
而非新聞製造業...
kkman [ 2008-09-01 12:59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不妨看看這篇...會有不同的思考方向~ :P
http://blog.kaishao.idv.tw/?p=1710
hara [ 回復於2008-09-01 14:41 | 編輯 刪除 ]
我也贊成大家多去看看不同立場的文章
同時也可順便觀察一下「讀者」如何「回應」
很有趣

我之所以寫這篇文章的動機有二

一是看到支持廢校立場的kaishao的文章
二是看到反對廢校立場的munch的文章

兩篇文章作者的立場、想法
大家可以自行參考、自行判斷

但我一向對於「理性」、「科學」抱持著懷疑態度
因為通常那些標榜科學理性的論點
掩蓋最多真相

從我的觀點
我懷疑的是
在總爺國小廢校之後
有再現了資源分配的合理性嗎?
而合不合理又是對誰而言呢?

這當中複雜錯綜的權力關係
隱而未現

九月開學後
總爺國小已經沒有老師學生
可說就是廢校了
現在或許終於可以少一些口水戰的激情
然而
廢校之後
又有誰會真的去關心廢校之後的演變?

總爺國小廢校事件
是否呈現了「公平」?
是「誰的」公平?
值得深省...
maio [ 2008-09-01 04:30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若失敗了
我想這不是總爺國小的失敗
而是全部台灣人的失敗
未來我們必定要全體為這個短視近利的價值政策付出代價
就像先前的科大政策
轉眼間已經攤瘓了台灣的大學及研究所教育了

到時候 不知到要花幾倍的氣力才能修補這些傷害
hara [ 回復於2008-09-01 14:46 | 編輯 刪除 ]
to maio

台灣很多政策的確都是如此
看事情不能只看一時
就像廢校政策
或許要數年後
才會看到真正的真相

前陣子在公視看到「我們的島」十週年回顧
真的不禁感嘆
十年來的台灣
那些該保存的破壞了很多
而那些該改變的短視心態卻完全沒有改變
阿宏學長 [ 2008-08-19 23:37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恩 寫的真好
不過 家長能夠打贏行政訴訟的一審 算厲害的了
至於關鍵性的二審終結 還得看法官是否公平正義了
hara [ 回復於2008-08-21 18:58 | 編輯 刪除 ]

只不過老師校長都被調走了
學校也不成學校了...
總爺里民 [ 回復於2008-09-21 13:19 | 編輯 刪除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9/today-south7.htm
總爺國小併校 家長提行政訴訟被駁回
總爺國小家長要求縣府停止執行併校的行政訟訴案遭駁回,為了留下總爺國小,家長決定向監察院陳情。(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麻豆報導〕總爺國小家長於6月中旬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要求縣府停止執行併校的行政訴訟案,遭到法官駁回,代表提告的簡妃君、鄭雅心母女,感到相當失望,家長們將待收到正式公文後,再向監察院陳情,同時也醞釀發動罷免縣長蘇煥智。

簡妃君表示,對於駁回的結果感到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因為學校建築物並未被破壞,而家長、師生所受到情感上的創傷,又很難以筆墨形容,即將升6年級的鄭雅心一直問「媽媽,什麼叫駁回」,心情也感到很失落,頻頻詢問下一步要怎麼做,才能把學校留下來?

家長會長李博雅表示,裁併校雖屬於縣府的行政權範圍,但縣府的作法太鴨霸,濫用行政權,日前同意與家長溝通,又臨時取消,馬上發布老師調動名單,並要求老師必須在3天之內向指定學校報到,否則免職,作法令家長無法認同,家長們的下一步,將向監察院及教育部陳情。

行政法院:全案不具急迫性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縣總爺國小併校案,家長因極力反對而持續進行抗爭,並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原處分的執行,高雄行政法院昨天做出裁定,認為該案已依訴願程序進行,全案並不具急迫性,而裁定駁回。

高雄行政法院表示,行政訴訟為審查行政處分違法的最終機關,若有行政處分,不待訴願程序即聲請行政法院停止原處分執行,無異規避訴願程序,除非情況緊急,非行政法院處理否則難以救濟,才得由法院進行暫時權利的保護。

法院表示,聲請人獲悉台南縣政府九十七年五月二日發出的公函,將於同年八月一日起將總爺國小與文正國小合併的行政處分後,已於六月二日向縣府提起訴願,並向教育部及縣府申請停止執行併校,目前教育部對該訴願及停止執行併校案,正在審慎處理中,且未見故意拖延的情事,全案並非情況緊急,也無非行政法院處理即難以救濟的情形,因此予以駁回。
hara [ 回復於2008-09-21 14:35 | 編輯 刪除 ]
人民對於政府之行政,若認為侵害其權益,依法可提出訴願,對於訴願之決定有不服,可提出行政訴訟。

總爺國小廢校一案,其實「訴願」有成功,而台南縣政府也撤回原本之裁併公文。
自由時報:訴願翻案 總爺國小裁併喊卡(2008年7月15日)

但台南縣政府隨即在一天之內,發出三道公文,修改相關法令,繼續進行總爺國小裁併。
自由時報:蘇煥智1天3速件 堅裁併總爺(2008年7月16日)

試問這種「訴願成功」有任何意義嗎?只是更證明了擁有「權力」的人,如果加上「傲慢」,會有什麼結果。
自由時報:權力的傲慢 不良的示範(2008年7月16日)

至於那行政訴訟,實在是「緩不濟急」(還說全案「不具急迫性」),當你的挑戰對象是「政府」,實在是無法期待太多,因為最會「知法犯法」的,就是「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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